MIME-Version: 1.0 Content-Location: file:///C:/5701457D/file1117.htm Content-Transfer-Encoding: quoted-printable Content-Type: text/html; charset="us-ascii" (?i)<title>.*?******中国·永利yl23455(集团)官方网站-Official website

转发省财政厅关= ;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实施中华=

人民共和国会计= ;法办法的通知

&= #38397;教办财2007〕<= span lang=3DEN-US>70

省属有关'= 640;等学校、中等职业学= ;校,厅属各单位:

现将福建省财政厅Ӎ= 8;关于贯彻实施“福建&#= 30465;实施〈中华人民共Ø= 44;国会计法〉办法”的&= #36890;知》(闽财会〔200740号)= ;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&#= 36143;彻执行。

 = ;

 

        =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&nb= sp;       福建省ă= 45;育厅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=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&nb= sp;           二○○七ॲ= 0;十一月十六日

关于贯彻实施&#= 12298;福建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= 2269;

    会计法)办法的通知

闽= ;财会[2 0 0 7]4 0

各市、县(<= /span>区)财政局,省直ࡦ= 8;单位:

200761,福建省第十届人૎= 5;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&= #31532;二十九次会议审议$= 890;过了《福建省实施(中华人民共和ࢲ= 9;会计法)办法》(= 0197;下简称《实施办法Ӎ= 9;),并于2007= 年l01日起&#= 26045;行。《实施办法》È= 27;要是对《中华人民共= 和国会计法》(以下简称《会෶= 5;法》)基本内容进行ಭ= 4;化和补充,具体体现&= #22312;规范会计核算、加= 378;会计监督、维护会计= ;人员权益、强化会计&#= 20154;员管理、提升会计É= 54;员素质、强化会计法= 律责任等方面。《实= 6045;办法》的出台,是ৎ= 5;省会计工作和会计法&= #21046;建设的一件大事,= 545;规范会计行为,保证= ;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&#= 65292;促进海峡西岸经济Õ= 06;建设具有重大意义。= 因此,各地区、各单= 0301;要认真组织好《会෶= 5;法》和《实施办法》&= #23398;习宣传、贯彻实施= 037;作。现将贯彻实施《= ;实施办法》的有关事&#= 39033;通知如下:

一、认真组织&= #12298;实施办法》学习宣= 256;工作

各级财政部门&= #12289;各单位要认真组织= 412;地区、本单位的学习= ;宣传工作,通过宣传&#= 23398;习,使单位负责人z= 89;会计人员和会计工作= 相关人员知法、懂法= 5292;自觉遵守《实施办ૢ= 1;》的各项规定,为《&= #23454;施办法》贯彻实施= 171;下基础。

1、突出重点、Õ= 06;别对象,做好《实施= 办法》的学习宣传工= 0316;。《实施办法》是ߌ= 8;部地方性法规,其规&= #23450;涉及各行各业和社= 250;各个方面,应根据不= ;同对象、不同层次、&#= 26377;重点地学习宣传其ć= 77;关内容。一是向社会= 宣传在社会主义市场= 2463;济条件下加强会计ॣ= 7;作和会计法规建设的&= #37325;要意义和作用,使= 840;社会了解会计工作,= ;支持会计工作;二是&#= 21521;各单位负责人宣传ë= 45;本单位会计工作的领= 导责任,尤其对保证= 0250;计资料的真实性、ध= 6;整性和保障会计人员&= #20381;法行使职权方面的$= 131;任;三是向财政部门= ;和政府其他管理部门&#= 23459;传会计管理工作的ň= 44;责范围,要组织广大= 会计人员学习和掌握= 2298;实施办法》的内容ࡴ= 4;精神,使会计人员自&= #35273;遵守各项规定,依= 861;做好会计工作。

2、采取多种形ó= 35;宣传和学习《实施办= 法》。要充分利用电= 5270;、广播、报纸、刊୰= 9;等宣传媒介,通过召&= #24320;座谈会、研讨会、= 521;训班、电视讲座等多= ;种形式,广泛宣传和&#= 23398;习《实施办法》。×= 16;时,要将本办法的有= 关内容纳入会计人员= 2487;续教育、会计从业ภ= 4;格证书考试的范围,&= #20351;《实施办法》的宣= 256;经常化、普及化。

3、做好本办法Ĉ= 65;文的诠释工作。为了= 帮助单位负责人、会= 5745;人员和其它有关人࡯= 2;学习、领会和掌握《&= #23454;施办法》内容实质A= 292;省人大常委会法i委、财&#= 32463;委、省政府法制办Ø= 44;省财政厅将认真做好= 。本办法条文的诠释= 4037;作,在2007年下半年出版= 2298;实施办法》条文诠ດ= 2;辅导读本,供有关人&= #21592;学习时使用。

二、加强《实&= #26045;办法》执行情况的= 816;查

各级财政部门&= #35201;在当地人大、政府= 340;领导下,认真履行《= ;实施办法》赋予的职&#= 36131;,加强对会计工作ļ= 49;理和监督,不断提高= 行政执法水平,依法= 4892;政,严格执法。

1、财政部门要Ċ= 81;据会计工作的实际,= 加强《会计法》和《= 3454;施办法》执行情况௚= 0;检查工作,在日常检&= #26597;的基础上,有计划 = 452;织专项检查。通过检= ;查,督促各单位依法&#= 35774;置账簿,建立健全Ð= 69;部监督制度,认真执= 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= 4230;,提供真实、完整ߩ= 0;计资料;督促单位负&= #36131;人依法履行对会计= 037;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= ;、完整性的职责;督&#= 20419;会计人员依法做好Ê= 50;计工作。

2、财政部门在û= 91;法检查中,对发现问= 题要严格依法处理。= 3545;发现的单位会计基ఆ= 4;工作薄弱、会计资料&= #22833;真、会计工作混乱A= 292;以及其他违反《会计= ;法》和《实施办法》&#= 30340;行为,要督促其限ć= 99;整改,对负有责任的= 相关人员,按照《会= 5745;法》和《实施办法Ӎ= 9;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行&= #25919;处罚;对于伪造、= 464;造会计凭证、账簿,= ;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&#= 21578;,隐匿或者故意销ē= 85;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= 资料,授意、指使、= 4378;令会计机构、会计ߟ= 4;员及其他人员作假,&= #25171;击报复依法履行职$= 131;的会计人员等严重违= ;法行为的,构成犯罪&#= 30340;,要依法移交司法Ų= 96;门追究其刑事责任。=

3、财政部门要Ó= 52;强与审计、税务、人= 民银行、银行监管、= 5777;券监管、保险监管౔= 1;部门配合,依法履行&= #30417;督检查职责,对监= 563;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= ;纪t'~-J题及处理情况&#= 65292;应当相互沟通,避Ð= 13;重复查账,以发挥有= 关监督检查部门的整= 0307;效率,维护行政监౜= 9;的形象。

三、各地区、各单߮= 1;要根据实际情况,采&= #21462;切实措施,推动《= 250;计法》和《实施办法= ;》的贯彻实施,在学&#= 20064;、宣传、贯彻实施Ű= 07;程中有什么问题,请= 及时向我厅反映。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福建省实施Ӎ= 8;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&= #27861;》办法

主题词:福建&nb= sp; 会计  办法通知

福建省财政厅办公प= 0;          &n= bsp;            = ;            &n= bsp;   2007&= #24180;7月12ࡘ= 0;发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  &nb= sp;

福建省实施《中华ߟ= 4;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办&= #27861;

  &nb= sp; (200761= 曰福建省第十届人民= 0195;表大会

    常务委员会第É= 08;十九次会议通过)

 

第一章 总 则

 

第一条 =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= 1644;国会计法》和有关ૢ= 1;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&= #23454;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=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= 3478;机关、社会团体、ࠤ= 4;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&= #21644;其他组织(以下统称单位)办理会计事务ᦁ= 2;必须遵守本办法。

第三条 = 各单位应当依法设= 2622;会计账簿,并保证ࠥ= 4;真实、完整,不得私&= #35774;会计账簿。

单位负责人对&= #26412;单位的会计工作及= 250;计资料的真实性、完= ;整性负责,应当支持&#= 20250;计人员依法履行职ũ= 31;,维护和保障会计人= 员的合法权益。

会计机构、会&= #35745;人员应当依照《中= 326;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= ;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&#= 24230;进行会计核算,实Ŝ= 92;会计监督。

第四条 =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= 5919;府财政部门管理本ඡ= 2;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&= #65292;加强对会计行业组 = 455;的指导和监督。

会计行业组织&= #24212;当加强行业自律和 = 844;业道德教育,为会计= ;人员提供服务,维护&#= 20250;计人员的合法权益z= 90;   

第五条 =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= 5919;府或者有关部门应ঈ= 3;对依法履行职责、忠&= #20110;职守、坚持原则,= 570;出显著成绩的会计机= ;构、会计人员给予表&#= 24432;和奖励。


第二章 Ê= 50; 计 核 算

第六条 = 各单位应当根据实= 8469;发生的经济业务事༿= 3;进行会计核算,填制&= #20250;计凭证,登记会计$= 134;簿,编制财务会计报= ;告。

任何单位和个&= #20154;不得以虚假的经济= 994;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= ;会计核算。

第七条 = 各单位进行会计核= 1639;应当符合国家统一௚= 0;会计制度,不得伪造&= #12289;变造会计凭证、会#= 745;账簿以及其他会计紫= ;料。不得随意改变会&#= 35745;要素的确认和计量Ċ= 31;准,不得随意改变财= 务会计报告编制基础= 2289;编制依据、编制原࠵= 7;和方法,不得提前或&= #32773;延迟结账目结账,= 981;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= ;计报告。

第八条 = 会计机构、会计人= 1592;应当对原始凭证的௩= 5;实性、合法性、完整&= #24615;进行审核,对不真= 454;、不合法的原始凭证= ;有权不予接受,并向&#= 21333;位负责人报告;对ť= 60;载不准确、不完整的= 原始凭证予以退回,= 4182;要求按照国家统一௚= 0;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&= #12289;补充。

第九条 = 会计机构、会计人= 1592;应当根据经过审核௚= 0;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&= #32534;制记账凭证。

第十条 =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= 4212;当支持各单位使用ஸ= 5;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&= #31639;。

使用电子计算&= #26426;进行会计核算的,= 854;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= ;凭证、会计账簿、财&#= 21153;会计报告和其他会ť= 45;资料,必须符合国家= 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会= 5745;电算化工作规范。

第十一条 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"= 892;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= ;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&#= 23703;位责任制、操作管ĩ= 02;制度和会计软硬件管= 理等制度。

使用电子计算&= #26426;进行会计核算的单= 301;应当对会计数据进行= ;备份,国有的和国有&#= 36164;产占控股地位或者È= 27;导地位的大、中型企= 业、政府会计核算中= 4515;必须建立灾难数据ࣧ= 1;份系统。

第十二条  各单位应当建立资= 135;清查制度,在编制年= ;度财务会计报告前,&#= 24212;当对本单位全部资É= 35;和债务进行清查。清= 查中发现账簿记录与= 3454;物、款项不符的,ॵ= 2;当及时查明原因,并&= #26681;据国家统一的会计= 046;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= ;会计处理。

第十三条  各单位应当按照国= 478;统一的会计档案管理= ;规定,建立健全本单&#= 20301;的会计档案立卷、ô= 02;档、保管、调阅和销= 毁等制度。

会计档案包括&= #20250;计凭证、会计账簿 = 289;财务会计报告和采用= ;磁带、磁盘、光盘、&#= 24494;缩胶片等介质存储į= 40;会计数据、会计软件= 资料以及其他会计资= 6009;。


第三章  会 计 监 督

第十四条  各单位应当根据法= 459;、法规和国家统一的= ;会计制度建立和实施&#= 36866;合本单位业务特点Ø= 44;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= 监督制度。

第十五条  各单位应当按照不= 456;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= ;则,合理设置会计及&#= 30456;关工作岗位,明确ň= 44;责权限,形成相互制= 衡机制。不相容职务= 0027;要包括授权批准、ߏ= 4;务经办、会计记录、&= #36130;产保管、稽核检查= 561;职务。

第十六条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= 471;以任何方式授意、指= ;使、强令会计机构及&#= 20250;计人员违法办理会ť= 45;事项。会计机构、会= 计人员依法对本单位= 0340;经济业务事项进行ߩ= 0;计监督,对违反《中&= #21326;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= 299;、国家统一的会计制= ;度和本办法规定的会&#= 35745;事项有权制止、拒ń= 77;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= 以纠正。

会计机构、会&= #35745;人员依照前款规定= 046;止无效时,应当向本= ;单位负责人报告,请&#= 27714;处理。对单位负责É= 54;不及时处理的,或者= 是单位负责人授意、= 5351;使、强令其违法办ச= 2;会计事项的,会计机&= #26500;、会计人员有权向$= 130;政、监察或者其他有= ;关部门举报。

第十七条  法律、法规规定须 = 463;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= ;的单位,应当向受委&#= 25176;的会计师事务所如ê= 54;提供会计凭证、会计= 账簿、财务会计报告= 1644;其他会计资料及有ࠥ= 1;情况。采用电子计算&= #26426;进行会计核算的单= 301;,还应当提供相应的= ;电子数据。

第十八条  财政、审计、税务 = 289;人民银行、银行监管= ;、证券监管、保险监&#= 31649;等部门应当依照有Ð= 51;法律、法规规定的职= 责,对有关单位的会= 5745;资料实施监督检查Ӎ= 0;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已&= #32463;作出的检查结෹= 0;能够满足其他监督检&= #26597;部门履行职责需要= 340;,其他监督检查部门= ;应当加以利用,避免&#= 37325;复检查。

县级以上地方&= #20154;民政府财政部门应= 403;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= ;度,对各单位下列会&#= 35745;事项进行监督检查ʍ= 06;

()()会计&#= 20973;证、会计账簿、财Ó= 53;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= 资料是否真实、完整= 5307;

()会计&#= 26680;算是否符合法律、Ė= 61;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= 制度的规定;

()是否&#= 20381;法设置会计机构、ų= 97;备会计人员或者委托= 代理记账,从事会计= 4037;作的人员是否具备ߡ= 4;业资格;

()代理&#= 35760;账机构是否具备相ò= 12;执业资格并规范执业= ;

()内部&#= 30417;督制度是否建立健Ð= 40;;

()法律&#= 12289;法规和国家统一的Ê= 50;计制度规定的其他事= 项。

各单位应当如&= #23454;提供会计凭证、会#= 745;账簿、财务会计报告= ;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&#= 26377;关情况,不得拒绝z= 89;隐匿、谎报。

第十九条 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= 435;检举违反《中华人民= ;共和国会计法》、国&#= 23478;统一的会计制度和Ĉ= 12;办法规定的行为。受= 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= 9702;,并为检举人保密Ӎ= 0; 
  

第二十条  会计人员因依法履"= 892;职责受到错误处理的= ;,有权向财政、监察&#= 25110;者其他有关部门投ť= 85;。收到投诉的部门有= 权处理的,应当自受= 9702;之日起三十日内提࠲= 6;处理意见,并书面答&= #22797;投诉人;对不属于= 412;部门职责范围的,应= ;当依法及时移送有权&#= 22788;理的部门处理,并×= 78;知投诉人。


第四章  会 计 机 构 和 = 0250; 计 人 员

第二十一条  各单位应当根= 据会计业务需要,设= 2622;会计机构,配备会෶= 5;机构负责人、会计人&= #21592;;不单独设置会计= 426;构的,应当在有关机= ;构中配备会计主管人&#= 21592;、会计人员;不具ã= 91;条件设置会计机构和= 配备会计主管人员、= 0250;计人员的,应当委৕= 6;具有计代理记账资格&= #30340;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= 290;

第二十二条  国有的和国有= 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= 0027;导地位的大、中型ߦ= 5;业,必须设置总会计&= #24072;;事业单位根据需#= 201;,经批准可以设置总= ;会计师。总会计师任&#= 32844;资格、任免程序、ň= 44;责权限按照国务院规= 定执行。

第二十三条  除会计师事务= 所外,其他从事代理= 5760;账业务的机构,应ঈ= 3;依法经县级以上地方&= #20154;民政府财政部门审= 597;批准并取得代理记账= ;许可证书后,方可从&#= 20107;代理记账业务。

代理记账机构&= #24212;当按照国家统一的= 250;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= ;;委托代理记账的单&#= 20301;应当配备专门人员ũ= 27;责本单位日常货币的收ਞ= 3;和保管,及时向代理&= #35760;账机构提供真实、= 436;整的原始凭证及其他= ;会计资料。

第二十四条  从事会计工作= 的人员,应当依法取= 4471;县级以上地方人民ਟ= 9;府财政部门核发的会&= #35745;从业资格证书。会#= 745;从业资格证书依法实= ;行注册登记制度。

任何单位不得&= #32856;任未取得会计从业$= 164;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= ;作。

第二十五条  省人民政府财= 政部门应当制定会计= 0154;员继续教育培训规࠵= 0;并组织实施。县级以&= #19978;地方人民政府财政%= 096;门应当加强对会计继= ;续教育培训单位的管&#= 29702;。

会计人员应当&= #25353;照国家统一的会计= 046;度的规定参加继续教= ;育,其受教育情况作&#= 20026;会计专业技术资格Ň= 71;试或者评审的必备条= 件。

各单位应当支&= #25345;会计人员参加继续= 945;育,保证必要的学习= ;条件。

第二十六  依法终止的单位,= 312;办理注销登记之前,= ;其单位负责人应当组&#= 32455;会计人员会同有关É= 54;员对财产、债权、债= 务及时进行清理,编= 1046;移交清册,办理交৶= 9;手续。

第二十七条  会计人员工作= 调动或者离职,应当= 5353;照国家规定办清移ߝ= 2;手续;未办清移交手&= #32493;的,不予办理调动= 110;者离职手续。

会计人员擅自&= #31163;职、死亡、失踪或 = 773;下落不明的,由单位= ;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&#= 12289;会计机构负责人或Ň= 73;会计主管人员组织清= 理有关会计事项,办= 9702;移交手续;必要时ᦁ= 2;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&= #30417;督移交。

第二十八条  国家机关、社= 会团体、事业单位以= 1450;国有的和国有资产ࡖ= 4;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&= #20301;的企业,应当实行= 250;计人员回避制度。

前款规定的单&= #20301;负责人有夫妻关系 = 289;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= ;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&#= 36817;姻亲关系的,不得ü= 85;任本单位总会计师、= 会计机构负责人、会= 5745;主管人员和出纳;ߎ= 2;总会计师、会计机构&= #36127;责人、会计主管人= 592;有上述关系的,不得= ;担任本单位的出纳。

第二十九条  单位在办理税= 务登记时,应当向税= 1153;机关提供其会计机ਗ਼= 0;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&= #20154;员和出纳人员的会#= 745;从业资格证书或者委= ;托代理记账合同。

第三十条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= 919;府财政部门应当建立= ;会计人员从业信息系&#= 32479;,记载会计人员注Ð= 76;登记情况、接受继续= 教育情况以及会计诚= 0449;情况。会计人员的ߡ= 4;业信息可以查阅。

第五章 法 律 ฝ= 1; 任

第三十一条  违反本办法第= 三条第一款、第七条= 2289;第十三条第一款、౑= 2;十四条、第十八条第&= #19977;款、第二十四条第= 108;款规定,有下列行为= ;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&#= 22320;方人民政府财政部ſ= 76;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= 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= 9978;五万元以下的罚款ᦂ= 7;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&= #21592;和其他直接责任人= 592;,可以处二千元以上= ;二万元以下的罚款,&#= 24773;节严重的吊销会计É= 74;业资格证书;属于国= 家工作人员的,还应= 4403;由有关单位依法给ߚ= 4;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&= #30340;,依法追究刑事责= 219;:

()()私设&#= 20250;计账簿的;

()随意&#= 25913;变会计要素的确认Ø= 44;计量标准的;

()随意&#= 25913;变财务会计报告编Ò= 46;基础、编制依据、编= 制原则和方法的;

()提前&#= 25110;者延迟结账日结账į= 40;。

()未依&#= 27861;建立健全会计档案ĺ= 35;卷、归档、保管、调= 阅和销毁等制度的;

()未依&#= 27861;建立并实施本单位Ð= 69;部会计监督制度的;=

()如实提供有关会&#= 35745;资料及有关情况的z= 90;

()任用&#= 26410;取得会计从业资格į= 40;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= 。

单位负责人、&= #20250;计机构负责人、会#= 745;主管人员等授意、指= ;使、强令会计人员从&#= 20107;前款行为的,县ಪ= 3;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&= #25919;部门可以对其处五= 315;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= ;罚款;属于国家工作&#= 20154;员的,还应当由有Ð= 51;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= 分。

第三十二条  违反本办法第= 八条、第九条规定,= 6410;按照规定审核、处ச= 2;原始凭证或者以未经&= #23457;核的原始凭证及有= 851;资料编制记账凭证的= ;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&#= 27665;政府财政部门责令ƀ= 80;期改正,可以对单位= 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= 0803;以下罚款;对直接ผ= 7;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&= #30452;接责任人员,可以= 788;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= ;下的罚款,情节严重&#= 30340;吊销会计从业资格ť= 77;书;属于国家工作人= 员的,还应当由有关= 1333;位依法给予行政处࠳= 8;。

第三十三条  违反本办法第= 十条第二款、第十一= 6465;规定,使用电子计౛= 9;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&= #20301;有下列行为之一的A= 292;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= ;政府财政bu责令限&= #26399;改正,可以对单位= 182;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= ;以下的罚款,对其直&#= 25509;负责的主管人员和Ð= 54;他直接责任人员,可= 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= 0803;以下的罚款:

()()未对&#= 20250;计数据进行备份的ʍ= 07;

()未建&#= 31435;会计电算化岗位责Ê= 19;制、操作管理制度或= 者会计软硬件管理等= 1046;度的。

第三十四条  违反本办法第= 十二条、第二十一条= 5268;定,有下列行为之ߌ= 8;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&= #20154;民政府财政部门责= 196;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= ;正的,予以通报,可&#= 20197;对单位并处三千元É= 97;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= ,对其直接负责的主= 1649;人员和其他直接责ߥ= 9;人员,以处二千元以&= #19978;二万元以下的罚款A= 306;

()()对账&#= 31807;记录与实物、款项Ç= 81;符事项未按规定进行= 会计处理的;

()委托&#= 19981;具备会计代理记账ũ= 64;格的中介机构代理记= 账的;   

第三十五条  违反本办法第= 二十二条、第二十八= 6465;规定,未依法设置ট= 5;会计师或者任用会计&= #20154;员未实行回避制度= 340;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= ;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&#= 25913;正或者建议有关主ļ= 49;部门责令改正;逾期= 不改正的,由县级以= 9978;地方人民政府财政๽= 6;门建议有关主管部门&= #23545;负有责任的单位负$= 131;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= ;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&#= 12290;

第三十六条  财政部门和其= 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= 1592;有下列行为之一的ᦁ= 2;依法给予行政处分;&= #26500;成犯罪的,依法追= 350;刑事责任:

()()利用&#= 32844;务之便收受他人财Ĥ= 89;或者谋取其他非法利= 益的;

()对不&#= 31526;合法定条件的人员Ɔ= 41;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= 的;

()不受&#= 29702;检举或者将检举人å= 95;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= 检举单位、被检举人= 0340;;

()未依&#= 27861;履行会计监督管理Ð= 54;他职责的。

第三十七条  法律、法规对=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已作出处理处罚ෆ= 8;定的,从其规定。

   
第六章 ƀ= 68; 则

第三十八条  本办法自2007101日起施行。= 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