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IME-Version: 1.0 Content-Type: multipart/related; boundary="----=_NextPart_01C83B09.531C09B0" 此文档为“单个文件网页”,也称为“Web 档案”文件。如果您看到此消息,但是您的浏览器或编辑器不支持“Web 档案”文件。请下载支持“Web 档案”的浏览器,如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。 ------=_NextPart_01C83B09.531C09B0 Content-Location: file:///C:/1D3B5895/file8565.htm Content-Transfer-Encoding: quoted-printable Content-Type: text/html; charset="us-ascii"
福建省财政厅=
20851;于印发《福建省省İ=
52;行政机关
和事业单位差=
26053;费管理办法》的通IJ=
93;
闽财=
;行〔2007〕25号
省直各Ų=
96;门:
经省政府批࠭=
4;,现将《福建省省直&=
#34892;政机关和事业单位=
046;旅费管理办法》(以ߍ=
9;简称《办法》)印发给=
你们,请结合实际情=
0917;,认真贯彻执行。੍=
7;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本《办ૢ=
1;》在公务人员出差等&=
#26041;面进行了重大改革A=
292;这是落实省委、省政=
;府提出的改革完善公=
21153;活动接待制度的重Š=
01;举措,各单位要高度=
重视,认真贯彻执行=
2290;
二、请各单߮=
1;将收集到的各方面反&=
#26144;及时反馈我厅。
附=
件:福建=
;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=
19994;单位差旅费管理办Ė=
61;
福建省财政厅
二○○七年=
;六月二十七日
附件:
福建省İ=
65;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=
位差旅费管理办法=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&=
#20026;了保证出差人员工=
316;与生活的需要,规范=
;差旅费管理,完善公=
21153;活动接待制度,制ê=
50;本办法。
第二条 &=
#26412;办法适用于省直行=
919;机关和事业单位,包=
;括驻福州市以外地区=
30340;行政机关和事业单Ë=
01;。
第三条 &=
#24046;旅费开支范围包括=
132;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=
;补助费和公杂费。
第四条 交=
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=
6631;准内凭据报销,伙ཉ=
5;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&=
#23450;额包干。
第五条 &=
#21508;单位要建立健全出=
046;审批管理制度,严格=
;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=
12290;严肃财经纪律,加ó=
78;廉政建设,不得向下=
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=
3233;差旅费。
第=
二章
交通费
第六条 &=
#20986;差人员要按照规定=
561;级乘坐交通工具,凭=
;据报销交通费。未按=
35268;定等级乘坐交通工Ð=
55;的,超支部分自理。=
(一)出差ߟ=
4;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&=
#32423;见下表:
|
=
交通工ࠥ=
5; |
火车 |
轮船 (不包括旅游船 |
飞机 |
其他交通工具 (不包括出租小=
7773;车) |
|
副省级职务人=
1592; |
软席 (软座、软卧) |
一等舱 |
头等舱 |
凭据报销=
|
|
厅级职务人员=
5307;高等学校教授,科ం=
0;单拉研究员,医疗卫&=
#29983;单位主 |
软席 (软座、软卧) |
二等舱 |
普通舱 (经济舱) |
凭据报销=
|
|
其余人员=
|
硬席 (硬座、硬卧) |
三等舱 |
普通舱 (经济舱) |
凭据报销=
|
(二) =
103;省级职务人员出差,=
;因工作需要,随行一=
20154;可以乘坐火车软席û=
10;轮船一等舱、飞机头=
等舱。
第七条 &=
#20844;务出国乘坐飞机按$=
130;政部、外交部印发的=
;《临时出国人员费用=
24320;支标准和管理办法z=
99;(财行[
第八条 乘=
坐飞机,往返机场的=
9987;线客车费用、民航=
6;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&=
#26053;客人身意外伤害保&=
505;费(限每人每次一份)ʌ=
92;凭据报销。
第三章 住宿费
第九条 &=
#30465;外出差应到财政部=
110;出差地财政部门确认=
;的定点饭店住宿,住=
23487;标准:副省级职务É=
54;员住套间;厅级人员=
住单间;处级以下人=
1592;两人住一个标准间ᦁ=
2;该档出差人员按性别&=
#21010;分逢奇数的,允许=
333;人住一个标准间。住=
;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=
25910;费标准凭据报销。
因特殊情况ੑ=
0;到定点饭店住宿的,&=
#22312;出差地位宿费开支=
631;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=
;。出差到没有定点饭=
24215;地方,住宿费在所ß=
12;地、市、州住宿费开=
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=
5253;销。
第十条 &=
#30465;内出差到设区市应=
837;住省财政厅确认的定=
;点饭店。陪同中央机=
20851;出差人员时,可入Ë=
03;财政部确认的定点饭=
店。住宿标准:厅级=
0197;上人员住套间,处ಪ=
3;人员住标准间,其余&=
#20154;员两人住一个标准&=
388;,该档出差人员按性=
;别划分逢奇数的,允=
35768;单人住一个标准间z=
90;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=
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=
2290;
出差到县(市)=
454;行限额内凭据报销。=
;
1.副省级职Ó=
53;人员住宿费按实报销=
。
2.厅级职务É=
54;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=
限为300元。
3.处级职务É=
54;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=
限为200元。
4.其余人员Ë=
03;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=
100元。该档人员出差按=
性别划分逢奇数的,=
0801;许1人按上一档限额Ð=
69;报销住宿费。
定点饭店名ࡕ=
3;公布之前,出差到设&=
#21306;市的住宿费暂按上$=
848;标准限额内凭据报销=
;。
第十一条
第十二条
第四章 伙食补助ũ=
53;
第十三条
第十四条 =
出=
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=
9968;安排伙食的,不实ඡ=
2;包干办法。出差人员&=
#24212;向接待单位交纳伙'=
135;费,回所在单位如实=
;申报,每人每天在包=
24178;额以内凭接待单位ă=
10;据据实报销。接待单=
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=
5269;顶招待费开支。
第五章 公杂费
第十五条
第十六条
第六章 参加会议Ļ=
61;的差旅费
第十八条
第十九条
第七章 调动、搬Ű=
01;的差旅费
第二十条
工作人员调ࡄ=
0;工作,一般不得乘坐&=
#39134;机。
工作人员因=
3;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&=
#12289;家具等托运费,在=
599;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ৱ=
4;报销,超过部分自理&=
#12290;
以上发生的ࡦ=
8;项费用,由调入单位&=
#25253;销。
第二十一条 &=
#19982;工作人员同住的家=
646;(父母、配偶、未满16=
608;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=
;的家属),如果随同调&=
#21160;,其交通费、住宿$=
153;、伙食补助费和公杂=
;费,以及行李、家具=
25176;运费等,由调入单Ë=
01;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=
报销。已满16周岁的子&=
#22899;随同被调动人员调=
160;所发生的各项费用,=
;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=
25253;销。
被调动人员=
0;同住家属,应与被调&=
#21160;人员同行。暂时不!=
021;同行的,经调入单位=
;同意,可暂留原地。=
20854;以后迁移时的旅费ʌ=
92;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=
同住家属,经批准迁=
1040;被调动人员的工作ࡕ=
3;位所在地的旅费,均&=
#30001;被调动人员的调入=
333;位报销。
第二十二条 =
搬=
迁家属的路费。按有=
0851;规定,并经组织批࠭=
4;,将原未随同本人居&=
#20303;的配偶(非就业人员)=
21450;其同住亲属迁至工Ë=
16;单位所在地的,由工=
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=
0108;十条规定报销旅费Ӎ=
0;
第二十三条 &=
#30001;部队转业到地方工=
316;的干部,其差旅费按=
;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=
26377;关规定执行,到达Ŧ=
43;入单位后结算,多退=
少补,作为增加或减=
3569;调入单位的差旅费ࣦ=
8;理。
第八章 附则
第二十四条 &=
#24037;作人员出差或调动=
037;作期间,事先经单位=
;领
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=
1150;事的,其绕道交通ฟ=
3;,扣除出差直线单程&=
#20132;通费,多开支的部=
998;由个人自理。绕道和=
;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=
23487;费、伙食补助费和Ð=
44;杂费。
第二十五条 &=
#24037;作人员出差期间,=
240;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=
;参观而开支的费用,=
22343;由个人自理。出差É=
54;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=
用公款支付的请客、=
6865;礼、游览。各接待ࡕ=
3;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&=
#21592;住宿费限额标准和=
249;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=
;当安排,不得以任何=
21517;义免收或少收食宿ũ=
53;。对弄虚作假,虚报=
冒领,违反规定的,=
4212;按照有关规定严肃ࣦ=
8;理。
第二十六条 &=
#21508;市县可参照本办法A=
292;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=
;定具体规定。实行垂=
30452;管理体制的部门可Ċ=
81;据本办法,结合本部=
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=
3454;施办法,报财政厅ࣧ=
1;案。
第二十七条 &=
#26412;办法自
第二十八条 &=
#26412;办法由财政厅负责#=
299;释。